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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一审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08年08月15日 10:53:3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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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殷国元

    新华网上海8月15日电(记者叶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私藏弹药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殷国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陈伟同时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殷国元利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至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伟多次索取、收受请托人贿赂的现金、股权及向请托人购买低价房,受贿数额达人民币3555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数额862万余元。截至案发,殷国元尚有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和47852美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间,殷国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接受他人请托,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还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52发军用子弹藏匿于家中。案发后,殷国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据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私藏弹药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殷国元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伟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扣押在案的财物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新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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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证实,曾主管上海土地工作的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已经被有关部门调查。这是继上海市房地局原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落马后,又一位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更高级别的上海主管部门高层人士接受调查。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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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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