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8月10日电(记者 郭久辉)河南省委近日出台加强省级领导干部与高级专家联系的实施意见。
按照这一新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级领导干部联系的高级专家主要是指,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中原学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
河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现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人联系2名高级专家,每年至少联系两次,及时向专家介绍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省内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信息,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为专家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