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6月26日电(记者王研、陈瑜)记者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武装贩毒并造成边防武警3死3伤的毒贩曹五于25日被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25日11时30分许,曹五从云南省盈江县出境接应毒贩。14时许,在盈江县支那乡月亮石丫口,双方对走私入境的部分毒品鸦片进行称量贩卖。交易过程中,我边防武警对其实施抓捕,曹五等人以武力抗拒,向抓捕武警开枪射击、投掷手榴弹,致使我边防武警3人牺牲3人受伤。5月24日,潜逃在境外的曹五被缅甸警方抓获,后移交我国警方。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在该案中,曹五负责联系毒品买卖双方,并直接参与实施毒品交易,在武装掩护走私、贩卖毒品的现场,公然采用武装暴力抗拒抓捕,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曹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曹五的死刑判决后,保山市中院于25日对曹五执行死刑。
2007年中国禁毒报告
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
2003年中国禁毒报告
2002年中国禁毒报告
2001年中国禁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