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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6月19日结算价格
2008年06月19日 22:05:0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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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快讯: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宣布: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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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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