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日内瓦6月18日电(记者刘国远)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8日在这里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这份议定书规定,个人有权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向国际人权机构提出申诉。
该议定书是在人权理事会第8次例会上通过的,这次为期13天的例
会于18日结束。人权理事会在一项声明中表示,该议定书将于今年晚些时候送交联大审批,它将在联大通过并获得10个国家批准后正式生效。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伯女士当天对人权理事会通过《任择议定书》表示赞赏,认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成就。她说,《任择议定书》将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揭示那些常常与贫困、歧视和忽视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受害者往往默默地、无助地承受这样的侵犯。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于1966年12月获联大通过,1976年1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