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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提醒:购买农资商品时要注意三方面
2008年06月14日 07:36:3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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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日前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福建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化肥、农药等进行专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这些农资商品的合格率仅为八成左右。福建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商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从三个方面加强防范。

    福建省工商局此次共
抽查农资商品120个批次样品,结果97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仅为80.8%,反映出福建省流通领域的化肥、农药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从检查结果来看,部分农资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意识淡薄,对原材料和成品把关不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工艺和配方要求投料。个别生产企业为了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甚至不惜牺牲农民的利益,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与此同时,一些经销单位进货时对所进商品的质量把关不严,未按规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这就无法保证所售的商品质量,也为不合格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方便。

    福建省工商局提醒,农民朋友要尽量购买质量信誉较好的厂家产品,不要被包装华丽、名称动听的广告所迷惑。其次,要注意查看商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农资的成分配比、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等,进口化肥应标有合同号和进口企业名称;还要仔细阅读农药商品标志的所有内容,农药名称应以醒目大字表示(有效成分含量+中文通用名称+剂型),农药标志还应含有农药登记号等;当消费者难以从标志上判别农药是单一制剂还是复配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时,应慎重购买。第三,由于农资商品的时效性,消费者多在使用后较长时间才发现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应该在购买时索票索证,且很好地保存这些凭证。如遇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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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祯 )
· 购买、使用农资商品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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