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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每户补助2.5万元
2008年05月28日 19:15: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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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西安5月28日电(记者冯国)在大力支援灾区的同时,西安市日前全面启动灾后重建工作,采取房屋倒塌每户补助2.5万元、水塔重建每座补助12万元等措施,力争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在日前西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中,西安市要求各区县按照突出重点分类
施救和恢复重建与“农民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异地搬迁与就地重建相结合,做到近期恢复重建与长远减灾抗灾和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相统一。

    方案明确了补助范围: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无房居住的,列入重建补助范围;农村居民房屋因灾一般损坏的列入修缮补助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无房居住的,列入重建补助范围(对农村房屋重建户,要建立台账)。补助标准在省里每户补助1万元的同时,市里补助1万元,区县补助5000元,每户共补助2.5万元;农村居民房屋一般损毁,需要修缮的,在省里每间补助200元的同时,市里每间补助400元,区县每间配套200元,每间共补助800元。

    对于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西安市要求在6月15日前将把修、建房补助资金下拨到区县,区县将按全部补助资金的50%,尽快将修建住房材料款下发到群众手中,其余补助资金则在房屋主体建成后拨付25%,新房建成后下拨剩余的25%,修缮房屋完成后拨付50%。

    此外,对于农村因灾造成的居民饮水病险水塔,西安市规定凡经市、县(区)水务部门认定,需拆除的每座补助5万元,需加固的每座补助3万元,拆除后需重建的每座补助12万元。补助资金根据各区县财力情况,由市与区按5∶5或7∶3比例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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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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