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减免地震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疆已向地震灾区开行31列“抢”字头救灾专列   ·调查:法国近9成非法下载者会慑于警告停止下载   ·波兰圣体节长假交通事故造成800人伤亡   ·普拉托严查华人户籍登记 1400名华人被删除户籍   ·网络招聘渐入主流 八成职场人喜欢网上找工作   ·吴邦国察看映秀镇灾情后 前往紫坪铺水库了解情况   ·空中筹款空前成功 星岛中文台赈灾节目筹得18万   ·格林斯潘:美国仍有可能出现衰退   ·女贩抗拒执法成难拔"钉" 脱衣自残逼退城管(图)  
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四川汶川地震专题
陕西:减免地震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8年05月27日 10:53:3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西安5月27日电(记者冯国)为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陕西省日前决定在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免缴车辆通行费的基础上,对地震灾区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陕西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减免陕西省地震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减免地震灾区以下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是免收因地震破坏需要灾后重建的一切建筑物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二是2008年12月31日前,免收卫生学评价及调查鉴定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三是2008年12月31日前,对河道砂石资源费、卫生监测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减半收取;四是对排污费的减免,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物价、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受灾地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坚决查处趁灾害之机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


点击进入现场报道


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图片专题


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别专题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钱中兵 )
· 挪威捐赠的千余顶帐篷运往中国地震灾区
· 成都:依法从快办理危害抗震救灾刑事案件
· 著名心理学家教妈妈三招 帮灾区孩子重塑信心
· 为了孩子们美好的明天 灾区儿童免费接种疫苗
· 青川836名高三生迁往广元复习迎考
· 残疾人两次爬行5公里山路为灾区捐款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