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李菲、魏武)记者日前从国家民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1.5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7.4%,比2000年增长了2.6%;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202.6万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69.5%,增长5.3%。
国家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通过立法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如《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作了具体规定。同时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特点,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培养。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制度,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据了解,目前,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
近年来,中国采取多种渠道、多样形式和多次培养的办法,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效果显著。目前,中国每年都要组织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450人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截至目前,已经有4659名干部参加过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