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4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招生环境的综合治理,高校欺诈性招生造成严重后果可被责令停止招生。
福建省高招委要求,各级高招委和各高等学校要采取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问题,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
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招生的正常秩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
福建省高招委表示,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招生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和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以及其他考生须知、应知的事项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资格及录取名单要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