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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力争每年超过15家企业发行上市
2008年05月04日 16:07:0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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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5月4日电(记者康淼)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和福建保监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更好地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福建省将引导企业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争每年有15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

    《指导意见》提出,福建省要提高
直接融资比重,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推进格局,力争每年有15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福建省还将开展创业型企业保荐服务工作,推进创业型企业改制上市;鼓励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2007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多项措施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推动。去年,福建大量优质企业积极筹备上市,兴业银行、三钢闽光等18家企业实现上市或再融资,从境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288.83亿元。三钢闽光、兴业银行、梅花伞业等3家企业完成了A股上市,另有三爱药业、安踏体育用品等9家福建企业以红筹股形式在境外上市。

    据福建省发改委股份制改革与证券管理处介绍,截至去年底,福建共有A股上市公司51家,总市值达到5166.84亿元。另外,还有60多家福建背景企业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已成为推动福建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指导意见》还提出,福建省将强化担保、信托、保险、租赁、典当等融资功能,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加资本金投入,与风险投资机构、行业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以集合资金信托、收益权信托方式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购买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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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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