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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2008年04月24日 19:53:1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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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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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硕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单行本出版
· 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介绍残疾人保障法
· 对残疾人在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歧视都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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