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和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授权发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法制办、证监会答问
(授权发布)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国务院令 法制办、证监会答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和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明显加强,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投资者结构逐步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发育时间还不长,许多方面不够成熟,亟待完善,构建透明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规律的认识,继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指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和“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二十一世纪信息战略高技术的发展重点。要通过专项的实施,逐步实现核心电子器件的国产化,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研发与产业化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制造成套先进工艺与所需新材料技术,带动装备制造业和材料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会议认为,以上两个重大专项经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论证,已基本成熟,具备启动实施的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相关报道:
证监会: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新规将减轻二级市场压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日说,大宗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点击详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限售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发表谈话
要点:
■大宗股份转让为何在场外进行?
■何种情况需在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股份
■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
■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优势 >>>点击详细
热议《指导意见》:符合国际惯例
重振市场信心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公布。市场有关各方认为,从立法精神来讲,《指导意见》是完全正面的,无可置疑的。同时,《指导意见》的发布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投资者恢复信心。>>>点击详细
大小非一月减持超1%
须上大宗交易系统
中国证监会昨日(20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今后凡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点击详细
=== 限制大小非解禁呼声强 ===
“大小非”解禁涉公平问题
需政府之手 透明“解禁”
除触及市场规则底线的上市公司巨额再融资外,“大小非”解禁也是令投资者恐慌的另一重要因素。任何一个市场,都有其内在的价格平衡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就是成本。“大小非”解禁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市场上股权持有者成本结构的失衡,“大小非”1—2元左右的持股成本与普通投资者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别必然破坏市场的内在平衡机制。 >>>点击详细
"大小非"会减持多少?
专家吁管理层出"组合拳"
“大小非”减持不足为惧
制度性缺陷亟待填补
中国股市在调整中寻找新的理性平衡点
博弈最终得到的,将是中国股市一个新的平衡点,即在某一个价位的估值水平上,产业资本和大小非都不再减持,上市公司也不再愿意在低位上再融资,回归理性的中国股市将借此更加健康地前行。
>>>点击详细

上周财经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