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新华时评:酒水高回扣暴露商业贿赂流弊
2008年04月15日 19:38:1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资料图片)

    新华网长春4月15日电(记者齐海山)酒店餐饮一瓶酒的售价中,几乎四成是经销商给采购人员的回扣。尽管记者日常对酒水买卖的利润也略知一二,但一名经销商日前自曝的这一内幕,还是让记者大吃一惊。

    “38元的白酒,回扣15元;58元的回扣25元;98元的回扣35元;198元的回扣80元。”这是
酒水经销商给记者开出的一个明细单。他还举例说,一种白酒,出厂价只有8元,卖给消费者是58元,在加价的50元中,给采购员的回扣就有25元,其余25元才是运营费用。

    经销商的爆料让记者想起3个问题:一是采购这个肥差,如今已肥到了外人难以想像的地步;二是酒店餐饮经营者历来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有的则要收“开瓶费”,原以为都是酒店的利润问题,未曾想其中更多的是个人暴利;三是商业贿赂之严重,从酒水经销的“潜规则”中可见一斑。

    回扣就是商业贿赂。暗地进行的商业贿赂中,销售企业、经销商个人、酒店餐饮经营者、采购员都有“好处”拿,直接受伤害的除了消费者,还有社会风气,最终也会伤害生产者、经营者。既然价格虚高赚钱容易,靠“潜规则”就能发财,还有谁会认真对待产品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法律规定明明白白,近年来政府打击商业贿赂声势浩大,却未能威慑住酒水经销的“潜规则”,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

    要治理商业贿赂,大至法律法规的完善,小至行业自律及经营者道德操守、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哪一项都不能缺位,更不能熟视无睹。对酒水回扣这样的行业“潜规则”,有关部门应该好好查一查,还市场一个公平,给消费者一个公道。

惩治商业贿赂“以正典刑”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工作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原碧霞 )
· 9家医药公司被列入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
· 太原今年将严查产权交易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
· 温州治理商业贿赂“缴获”不当所得1118万元
· 最高检报告解读:强化监督 维护公正 惩治商业贿赂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新律师法将实施 公职律师面临“于法无据”尴尬
· 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将出庭受审
· 当阳女市长撞死女童续:交警认定其负全责(图)
· 黑砖窑事件被免女官复出始末 昨被废止 披露
· 上海社保案张荣坤、陈良宇相继被判刑(组图)
· 多次行贿仍长期在职 界首、颍上法院院长调离
· 半裸女坠亡案告破:排除他杀 没受性侵犯(图)
· 迎奥运文明出行知识竞赛 一等奖奖1000元
· 北京首例原始股非法经营案开审
·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承认迟缴2亿个税(图)
· 南昌警方破获“问路色魔”骗奸幼女案 涉案20起
· 不堪工作压力给自己注射农药 妙龄女医生花季凋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