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旅游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中国主办了第20次GMS旅游工作组会议。积极推进《GMS旅游发展战略》中中方负责牵头的项目,启动了《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编制工作。“越东北与广西边境喀斯特山海旅游区”项目、中越边境旅游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广西防城港高林九龙潭中越边境漂流项目已于2006年开始营业,广西东兴中越界河漂流项目也投入运营。分别与越南和柬埔寨合作策划了“印象·下龙湾”和“印象·吴哥窟”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旅游合作,并开通了北海至越南下龙湾海水旅游线路。中国出资为老挝和越南等国培训旅游人才。
(八)人力资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GMS成员国的人员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与GMS成员国开展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举办各类研修班和技术培训班,每年为GMS国家培训了大量各级官员和各类实用技术人员。“金边培训计划”迄今两期项目共为GMS各国培训了900多人次,三期项目已于2007年7月启动,中国积极参与“金边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在国内开展能力建设。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在亚洲开发银行设立的“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为“金边培训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此外,中方积极开展了有关防控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提高移民安全性的研讨活动。
(九)贸易与投资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落实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制订并已开始正式实施中国行动计划。在海关领域,积极研究符合GMS实际的“单一窗口”模式,着手编写《便运协定》专用操作手册;在检验检疫领域,推动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贸易物流领域,倡议建立GMS物流合作协调机制,制订GMS物流项目合作的国内工作方案;在商务人员流动领域,简化签证申办手续,在网站上发布和更新签证政策信息,并推出了中国公民免填出入境登记卡和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12项措施等新政策。
从2005年至今,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先后开展了19个项目活动,包括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和开展课题研究等,直接参与人数逾千人。此外,中国以南北经济走廊的重点口岸——河口口岸(云南)和友谊关口岸(广西)为切入点,设立了GMS通关信息服务站,通过计算机信息检索和陈列免费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多方面的信息。
此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禁毒领域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中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加大对境外替代种植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安排专门的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对中国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予以扶持。二是扩大了进口返销产品的品种范围、延长了进口配额的有效期。三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了对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项目予以保险支持的办法。四是向缅甸政府提供援助在缅北果敢地区实施毒品替代种植项目。五是为便利替代种植人员到境外开展工作制订了灵活的措施。
中国政府与老挝、缅甸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双边合作。2006年,中国政府援助老挝60万美元建设一所戒毒康复中心,提供一批价值60万元的戒毒药品;为缅甸政府提供2万吨大米的紧急援助,以避免缅北烟农因生活困难而复种罂粟。2007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国主管部长级官员出席了会议,通过了《2007年MOU北京宣言》。中国还切实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多次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了多起跨国制贩毒大案。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
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部,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直接相关地区。两省区国土面积共63.07万平方公里。2007年,两省区总人口951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03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74美元。受多种因素影响,两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2007年末,两省区绝对贫困人口273.4万人(按中国政府扶贫标准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低于693元,该标准低于联合国提出的人均每日支出1美元的水平),低收入人口660.8万人。积极务实地参与次区域合作,推动加快开发开放进程,是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而居,广西区是以壮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和中国著名侨乡,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两省区是中国主要的热带省份,农业在全国独具特色,而与次区域各国具有共同性。在主导产业上,云南以烟草、水电、有色金属、钢铁、矿产开发、化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广西以有色金属、制糖、电力、汽车、林浆纸一体化、钢铁锰业为主,这些产业在中国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并与次区域各国有较强互补性。在旅游方面,两省区既是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又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
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相关地区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相关地区建立了“云南—泰北工作组”、“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云南—老北工作组”、“滇缅合作商务论坛”等双边合作机制。广西区2005年正式参与次区域合作以来,确立了本区参与合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了合作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
公路、铁路、航运、机场、口岸以及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已建成设施运营良好。如今,云南省与越、老、缅三国边境地区已开通了11条国际客货运输线路,昆明-万象客运已开通运营,广西区已获批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22条,其中10条线路已开通。
农业开发、环境保护、旅游、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等合作项目全面落实。云南省分别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相关地区签署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协议,广西区与越南广宁省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云南省积极为周边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招收留学生的70%以上为次区域国家所派,广西区利用语言优势,建立中国-东盟人才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为次区域国家培养各类人才。
另外,两省区积极落实中央政府承诺的次区域合作其他各项任务。以禁毒合作为例,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云南省不断加强与次区域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缉毒警员培训、罂粟替代种植、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重点推进的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尝试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在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企业达135家,较2005年度的73家增长84.9%。
中国政府秉持与周边国家共同繁荣富裕的理念,一贯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按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不断加大对包括云南省和广西区在内的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投资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上述重大举措必将会对包括两省区在内的次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次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也将为云南、广西两省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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