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与欧盟代表2月28日在北京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欧盟海运协定》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中国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与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雅克·巴罗特互致贺信,祝贺双边海运协定生效。
李盛霖在贺信中指出,中欧双方彼此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双方通过缔结中欧海运协定等一系列交通合作协定协议,进一步密切了中欧双边交通合作关系。中欧海运协定的生效,是中欧海运关系及合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中欧海运贸易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
巴罗特在贺信中强调,中国和欧盟是世界海运的主要参与者,中欧海运协定进一步加强了中欧海运关系和双边合作,有效促进了中国和欧盟乃至全球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使他们得以分享近年来中国乃至全球其他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好处。
据统计,2007年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3561亿美元,欧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欧之间的货物贸易95%以上通过海上运输完成,海运成为保障双边贸易发展的最重要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