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国土资源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2007年12月14日 21:04:2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资料图片:北京市通州区小产权房祥和乐园已经入住,图为气派的小区入口与敞亮的封闭阳台。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14日重申,我国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

    针对有媒体关于“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不实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4日强调,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严禁借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新闻链接

    国务院: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批准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人选。

    会议指出,我国耕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现象相当普遍,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不仅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还要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观察:“小产权房”市场叫停 整治细则尚未制订

    仍在“热卖” 国土部:严重违规小产权房将拆除

    小产权房是住房小康的功臣还是罪人?

    国务院明令:不得下乡购买“小产权房”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王镭 )
· 国土资源部官员:小产权房符合规划可考虑补手续
· 国土部称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
· 国土部官员:小产权房合规划补齐手续或转为合法
· 经济观察:房市调控谨防伤及“夹心层”购房者
· 国务院会议强调: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
· 国务院会议: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高层]李源潮:4种眼光做组织工作 选群众满意干部
· [热点]调查显示"物价"成干部眼中最严重社会问题
· [组织工作]上海邮政"三个意识"扩大党报党刊覆盖面
· [部委]科技部等三部门提出培育中国创新型企业500强
· [反思]105条生命的反思:对洪洞12•5矿难的五问五答
· [时评]我们为何不自信? 六成青年感觉国人崇洋媚外
· [网友]干部破格提拔不能破规矩 感郭孝义的"清风碑"
· [史海]廖承志、经普椿的爱情故事 "飞将军"黄公略
· [南京大屠杀]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用镜头留记忆
· 网络评选"2007十大改革新闻"|"2007十大改革探索"
· [科技快递]中国完成世界首例转基因克隆兔实验(图)
· [新华视点]三人一辆公车?陕西整顿“超级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