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日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新华社6日受权播发了这个《条例》。
《条例》共16条。《条例》的施行,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条例》提高了税额标准,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加强了征收管理。
《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公布
税额标准提高4倍
新华网快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将现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4倍左右,同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对1987年发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称现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条例》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