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3日发布《2007年第三季度违法广告公告》,对一批涉嫌虚假和严重违法的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些违法广告是:
——“都邦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5日贵阳晚报。该广告有关开发性潜能、增强性功能的宣传,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作功效证明;
——“沉香十七味丸”药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3日长沙晚报。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
——“活根草”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3日南宁晚报。该广告有关激活性腺、补充荷尔蒙、增强性功能的宣传,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并使用消费者的形象作功效证明;
——八六五二部队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3日山西广播电视报。该广告以部队名义发布,宣传“穴位免疫排毒疗法”诊疗技术,保证治愈病毒疣;
——益脑维压康药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6日江西广播电视报。该药品广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在宣传药品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中,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
——中华中医学会首都骨病研究中心医疗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2日江苏广播电视报。该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药品,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
——冠心七味片药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10日青海广播电视报。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
——肝毒净颗粒药品广告,发布在2007年9月27日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该广告在以电视购物方式宣传药品功效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证明功效,保证治愈肝病,误导患者。
北京:7家文摘类报纸刊登136条违法医疗广告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昨天公布对北京地区10家报纸广告的监测结果,共有7家报纸刊登了136条打着医学科研机构名义发布的药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北京日报》等3家报纸未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宣传。为了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幌子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出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对北京地区2007年4月至7月十种报纸刊登的以医学科研机构名义进行宣传的广告进行了监测。
我国将建立食品药品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吕诺、邹声文)记者30日获悉,针对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新举措,其中包括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建立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
====各地措施====
京:公交车禁设医疗广告 "城市家具"广告将撤除
福建省有关部门将集中整治保健品、医疗广告
吉林省卫生监督所清理整顿医疗广告
河北省对四类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曝光
江西:3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将吊销其诊疗科目
安徽12家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被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