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我国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管
2007年10月28日 21:30:5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王优玲、丁冰)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能法加强了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管。

    修改后的节能法专设“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一节,明确指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均为重点用能单位。

    修改后的节能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义务,强化了监督和管理。

    修改后的节能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强调,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的耗能大户。统计显示,2006年,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等行业的922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耗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31.5%。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对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和环境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李祯 )
· 甘肃:实施28项科技项目节能减排
· 北京国际节能环保车展:国产厂商争推混合动力车
· 节能环保车展:燃料电池车充电一次跑六百公里
· 我国将建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 建设部:政府办公楼不得借节能名义改造扩建
· 我国将建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党的十七大报告诞生记|十七大报告(全文)
· 十七大是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 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纪实 成员简历
· 习近平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俞正声称责任重大
· 俞正声兼任上海市委书记 罗清泉任湖北省委书记
· 中直机关等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 各地党员干部群众: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 [综合]国务院所属部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 坚决遏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严重破坏水土资源的势头
· 教育部通知要求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 国防科工委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相关工作
· 17大报告:开启伟大复兴之门"金钥匙" 18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