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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轻微交通违法“只教育不罚款”
2007年10月25日 17:00:3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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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0月25日电(记者 代群)群众一违章,交警就罚款,这种以罚代教的交通管理手段一度让群众十分反感,也是历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安徽省交警总队负责人日前提出:不把罚款作为交通管理的主要手段。

    安徽交警今年8月起曾试行群众轻微交通违法“只教育不罚款”措施。安徽交警规定“十种轻微交通违法不罚款,在值勤交警实行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这十种情况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外地机动车因道路不熟悉驶入禁止通行道路,未造成后果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当场指出后立即改正的等。

    这项措施实施两个月后,不仅群众好评,同时交通事故也大幅降低。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张应高说,这些人性化管理措施出台后,受到了驾驶员的欢迎。许多驾驶员反映这些措施体现了安徽交警执法理念的转变,基层交警在执法时与驾驶员发生纠纷的情况大大减少,绝大多数驾驶员主动配合交警的执法行为,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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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战兴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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