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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推广民警兼村干 民政部们:未干涉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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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17日 07:48:21 来源: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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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至今,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的民警到三灶镇的两个村中兼任村干部,大力化解滩涂纠纷。近日,广东省公安厅边防总队表示,拟将这种做法推广到更多的沿海乡村。对此,广东及珠海民政部门均表示,民警兼任村干部,没有违反村民自治的原则。 村委会处理纠纷力不从心 三灶镇是珠海海岸线最长的一个镇,长达147公里。海澄村则是三灶镇滩涂面积最多的一个村,有两万多亩。两年前,每年都有非常多的纠纷,而且不少都与滩涂有关。据珠海公安边防支队三灶派出所称,仅2005年3月,三灶派出所就接到报案60多宗。 在处理纷争时,村委会常感到力不从心。三灶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江灵认为,如果让民警直接参与村中的滩涂和治安事务,必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05年7月,经向珠海边防支队请示同意,并经三灶镇党委组织安排,三灶边防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李智、杨鑫分别被安排到鱼林村和海澄村兼任村支部副书记,他们的人事关系、工资发放则仍在派出所。李智和杨鑫都从警十几年,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引导村民依法化解矛盾。 民警兼职未干涉村民自治 民警担任村干部后,取得明显的效果。2007年上半年,三灶边防派出所接到海上的报警仅仅两宗,渔民生产生活秩序得以理顺、规范。据珠海市边防支队介绍,三灶镇是广东省第一个实践“警官当村干部”的地方,广东省公安厅边防总队也正打算将这种做法推广到更多的沿海乡村。 广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王先胜认为:“民警担任副支书,而不是村委会干部,这样就没有违反村民自治法。”采访中,珠海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人也表示,民警在村里主要负责滩涂事务和治安,其他事务一律不参与,避免了干涉村民自治。(《民主与法制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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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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