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月14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李薇薇)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14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罗干指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依法执政确立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不断深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正确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之路,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9月14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
罗干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律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要坚持抓好监督体系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坚持深入持久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指导地位,大力繁荣法学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理论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家福先后发言。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0周年座谈会由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中央党校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
人民日报:法治改变中国
依法治国十年见证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0周年。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和总结的历史跨度。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保障人权……10年,我们见证了法治的进步和成就,见证了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中国10年来制定法律188件
自从中共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中国治国依据之“法”得到不断完善。统计表明,1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88件法律,通过了82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法学家盘点依法治国十年
2004年成宪政起点
10年,对一个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过得很快。
10年前的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