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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分离法人治理 深圳破除事业单位模糊身份
2007年09月05日 14:54: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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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深圳9月5日电(记者王传真、吴俊)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这是事业单位存在的普遍现象。为了破除事业单位“模糊身份”,为其明确身份、明确责任,深圳市将在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相互制衡,同时还将推行法定机构试点,依法设立相关机构。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指出,事业单位将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三者分别扮演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的角色。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权。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多方组成。理事(含理事长)由事业单位举办主体任免。管理层由行政执行人及其副职、财务负责人组成,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职工大会决定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方可提交理事会审议。

    事业单位还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事业单位要编制年度报告,接受政府机关及社会评议;应随时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举措,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接受公众听证。

    同时,深圳市还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法定机构是依特定立法设立并受有关机构法规或规章监管的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冯苏宝认为,法定机构这种模式在内地显得新鲜,但在国际上却是社会事业部门的普遍做法,如香港的金融管理局、贸易发展局、医院管理局等,其主要特点是既执行政府部分监督管理职能,又集中担负起公共服务的任务,它作为法定机构,需要运作独立、治理规范、权责相应,真正成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主体,从而改变政府管事业、包办事业的格局。

    冯苏宝说,事业单位与其主管政府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深圳的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使事业单位在本质上区别于目前政府的行政系统,此举将有效破除过去“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带来的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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