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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公布一批涉黑案件 六大黑帮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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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04日 16:15:08 来源: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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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佳团伙 强迫交易故意伤害 2003年起,陈小佳纠集一伙社会无业人员作为自己的“小弟”,组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光明街道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被告人陈小佳为领导、组织者,通过在赌场“看场”及收取“保护费”等手段,获取大量 非法经济利益,并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 陈小佳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冠丰华集团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陈毅锋之妻)为获取经济利益,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组织犯罪。该组织以招工、招保安员和消防员的方式扩大势力,最终形成了以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为首脑,以张伟健等人为骨干,以陈天德等人为主要成员,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对其成员集中住宿、统一训练,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并通过违法搭建、寻衅滋事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逐步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冠丰华集团公司成员多次进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欺压群众,并通过暴力抗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陈毅锋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3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天林会 会员违规要处极刑 2005年开始,蔡文雄利用其在增城市新塘镇非法经营的嘉云茶行,不断聚集新塘镇内的闲散人员,并领导、组织人员在新塘镇西洲村、永栩酒店附近的赌场进行看场,为他们提供资金放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以此发展更多人员聚集嘉云茶行。至2005年9月,逐渐形成了以杨世勇等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为获取经济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壮大实力,以嘉云茶行为据点,对外以“嘉云茶庄的人”自称,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对新塘镇内的饮食大排档、酒吧等餐饮娱乐行业,大肆进行收取“保护费”、滋事等一系列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蔡文雄为固定组织成员,加强组织管理,制定了以“会员一切行为以帮会利益为重、会员必须遵从上级领导、违反者处残刑或者极刑”等为内容的帮规戒律,草拟了入会誓词,于2006年2月12日在嘉云茶庄组织杨世勇等19人举行入会仪式,正式成立名为“天林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由其担任“天林会”会长。“天林会”成立后,蔡文雄领导、组织赵世闯、王宝虎等会员,进行了有组织的绑架、故意伤害犯罪。 蔡文雄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元。 简竹醒团伙 欺行霸市残害群众 简竹醒团伙长期在广州芳村一带的水果批发等市场欺压、残害同行业,是典型的欺行霸市犯罪组织。该团伙还先后非法购买了枪支、弹药、刀具、汽车等作案工具,进行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绑架、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获取巨额非法利润。 简竹醒被判处死缓刑。 龙兴社 聚众斗殴故意杀人 自1999年底以来,龙杰锋(已死亡)先后纠集了黄向华等为骨干分子,至2000年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有经济来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罗源帮”。2002年以来,龙杰锋便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罗源帮”取名为龙兴社。龙兴社涉黑组织成立以来,在龙杰锋的指使、授意下,由骨干分子带领手下的“马仔”在四会市城区、乡镇开设多处赌场,以“抽水、放高利贷”的形式非法牟取暴利;对不服从他们管理的赌场,则由龙兴社成员对其进行“扫场”,逼使这些赌场无法生存,将四会市的赌场垄断。龙杰锋还利用其管理东城派出所联防队的职务之便,指使加入龙兴社的联防队员为赌场通风报信及看风,防止被警察查获。龙兴社还向四会市多间娱乐场所及广宁县、怀集县鱼贩个体户收取巨额保护费,进行敲诈勒索,对拒交保护费的就对其进行滋事,甚至对鱼车进行投毒,使其不能正常经营。 龙兴社组织自成立以来,在龙杰锋及黄向华等人的领导、组织下,龙兴社成员多次与其他黑恶势力相互打架斗殴,涉及多宗命案及故意伤害案,致多人死伤,实施了多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寻衅滋事,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四会市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黄向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周广龙团伙 敲诈勒索为非作恶 周广龙团伙长期非法控制、垄断流花地区的行李搬运、非法“拉客”、货运,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使5人重伤,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3万元,强迫他人交易得款32万元。周广龙被判处死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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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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