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8月31日电(记者 宋常青)在中央明确“三农”工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的今天,甘肃省通渭县邮政局竟然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要求下属单位强行向农户搭售商品,既令人费解,更令人愤慨。
通渭县邮政部门的强卖行为,说到底是对局部利益的极端追求。在他们看来,手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一种可以套现的权力,是可以拿来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农户的存款、给农户的寄款可以成为他们要挟农户花冤枉钱的筹码。
另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是,根据国家邮政总局的要求,邮政部门在正常业务之外强行搭售商品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通渭县邮政部门从2004年开始就在乡镇邮政所中开展了搭售业务,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为什么一直没有制止?
邮政系统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服务“三农”责任重大。据了解,通渭县邮政局的上级单位已经派出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迟到了4年的调查,结论如何尚未可知,但有一点是无须再作结论的,即这起事件对国家邮政形象的损害已成事实,所谓的“亡羊补牢”,只能冀望于彻底追查事件,严肃追究责任,最大限度地补偿农户们的损失,以求挽回影响,维护群众利益。
值得提醒的是,通渭县邮政部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往在其他行业也发生过,比如学校向学生乱卖教辅书籍、交管部门向驾驶员强卖报刊、医院向患者开“大处方”等,可谓“殊途同归”。现在,通渭县邮政部门出了事,各权力部门都有必要以此为鉴,认真查一查有没有借手中权力巧立名目、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

服务三农岂能走样
甘肃通渭邮政所卖化肥事件追踪
新华网兰州8月3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屠国玺、王志恒、郭刚)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一些乡村邮政所,去年以来向前来邮政柜台取款的村民强行搭售化肥、洗衣粉等物品,村民们敢怒不敢言。为了取回自家亲人寄来的汇款,他们只好听命于邮政所,不然那里的工作人员不让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