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王宇、吕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说,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
黄建初说,我国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够,很多产业的产业集中度不够高。因为产业集中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反垄断法本身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只是禁止优势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实际上是很多国家的反垄断法通行的原则。
黄建初解释说,我国反垄断法的导向是既要防止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垄断,同时又要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依法兼并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因为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黄建初说。
▲ 反垄断法草案

8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反垄断法草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陶驷驹(左)和桑国卫在交换意见。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备受各界瞩目的反垄断法草案有望于30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9日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这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反垄断法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普遍认为,这个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8月26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对草案进行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目前的反垄断法草案是可行的,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形成了建议表决稿。
反垄断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草案并明确了反垄断委员会履行的职责,即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并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三年磨一剑。1994年起即被列入人大立法议程的反垄断法草案,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之后,有望在本月底表决通过(8月25日《上海证券报》)。 反垄断法十三年难磨一剑,根子并不在于立法技术的高难度,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从诞生至今已逾百年,无论是英美法系的美国,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抑或是英美法与大陆法渗透融合的欧盟,都形成了既有个性又有共性的反垄断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