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普调70元
最多每月可增加245元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昨(27日)联合发文,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普遍上调70元。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退休时间、工龄和特定条件,分别再增加养老金,最多的每月可增加245元。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称,2005年以来,该省连续3年上调养老金,受惠者除普通城镇退休职工外,还包括国有农场退休农工、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年累计每人每月普调250元。根据国务院要求,明年起3年内,湖北省养老金将继续上调,受惠退休人员达205万人。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官员介绍,该市企业退休人员达70万人,七八月份增加的养老金,近期可发放到位。(记者
齐翔 通讯员 宋欣然 实习生 戴钟璇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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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样上调?
昨日(27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鄢楚怀就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国有农场退休农工和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的标准,分别作了说明。
去年底前退休者即可受惠
今年养老金上调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时间为今年7月1日。今年七八两月增加的部分,近期发放到位。
城镇企业退休职工政策
200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上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86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上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女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至19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5年至2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5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