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涵盖逾3000市县两级政府,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政务公开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举行了首次“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现状”书面调查。调查显示,随着依法行政的整体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取得较大进展,但总体水平仍需提高。
这次调查基本涵盖了现有的3000多个市县两级政府,涉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项目。从这次调查来看,基层依法行政呈现4大特点:
整体推进取得进展。调查显示,九成市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八成市县政府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方面专门规定,实施了行政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七成市县政府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
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显示,在依法行政的方方面面,九成市县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八成市县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超过七成的市县政府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方面的专门规定。
但在实践中,一些制度的执行力度仍待增强。以新闻发言人制度为例。九成以上的市县政府出台了政务公开的专门规定;而市级政府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只占七成,县级政府则只占三成。
队伍素质有所提升。调查显示,九成市县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八成市县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去年有220多万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目前,全国有大专以上文凭的行政执法人员约占七成。
执法质量仍需提高。比如民众反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其予以细化“限权”的市县政府仅为三成。(记者吴兢、黄庆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