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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国家司法考试
2007年08月24日 20:02:3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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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李薇薇)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24日表示,司法部修改了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国家司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郝赤勇是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作此表示的。他介绍,一年多来,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认真查摆、切实解决执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司法部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颁布实施了“双六条禁令”,着力查找和解决是否牢固树立依法治监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重点解决了一些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律师队伍建设和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着力查找和解决律师、公证员是否坚持服务为民、严格依法执业的观念,有效克服和纠正了一些违反宪法法律、不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在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中大力开展机关建设,着力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是否牢固,有效克服和纠正了一些对群众生冷硬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比上一年增加256%。2006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为125290名农民工提供了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比上一年增加65%。司法部还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起了“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国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06年共调解民间纠纷400多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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