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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上海合作组织
2007年08月16日 20:13:0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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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宣布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有: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秘书处设在北京,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此外,组织框架内还设了元首理事会、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外长理事会、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及总检察长、国防、经贸、交通、文化、救灾等部门领导人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

    从2004年开始,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同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峰会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约14.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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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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