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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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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16日 15:54:07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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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市民在北京宣武区的一家大型超市内选购方便面。 新华社记者罗晓光摄 7月下旬以来,方便面涨价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以下简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国家发改委随即立案调查,并约见有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 现初步查明,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 一、基本事实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在北京召开一届八次峰会,研究棕榈油和面粉涨价引起的企业成本增加问题。会议商定,高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5元以上)、中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元以上)和低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元以下)涨价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2007年4月21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在杭州召开一届九次峰会,再次研究方便面调价日程。会议明确了调价幅度和调价时间,高价面从每包1.5元直接涨到1.7元,计划6月1日全行业统一上调。 2007年7月5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又一次在北京召开价格协调会议,部分企业决定从7月26日起全面提价。7月23日,该会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公布了涨价消息,社会反响强烈。 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二、认定结论 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通知说,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但也存在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使中央出台的政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延缓了副食品生产的尽快恢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详细 近一段时期,由于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以这些产品为原材料的部分行业成本上升压力较大。部分餐饮、食品加工,包括部分轻工产品的价格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由于成本上升的原因,正常地调整价格是允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最近我们注意到,有部分企业借食品价格上涨之机,趁机搭车涨价。有的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有的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触犯了《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此,国家发改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价格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之间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 (二)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 (三)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 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详细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张旭)一些方便面生产企业在行业协会协调下集体提高产品价格一事,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在近期日用品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如果监管部门无视这一事件的不良后果,就可能导致其他行业仿效,为日用品涨价推波助澜,给消费者造成更大的损害。 >>>详细 7月26日起,方便面开始全面涨价。昨日(2日),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际广向记者透露,针对此事,他和省会另外两位律师已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申请,请求对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等涉嫌操作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予以行政处罚。>>>详细 民政部社团登记处有关人士明确表示,世界方便面协会及其中国分会“都没有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对于其是否为非法组织,社团登记处表示,按照要求,只有在民政部注册的才是合法的民间组织,目前新的法规条例正在制定,其中将规定未在民政部注册的民间组织为非法组织。 >>>详细 深圳市律师协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王荣利律师指出,方便面悄然“瘦身”涨价,有“暗渡陈仓”之嫌,侵犯了消费者应该享有的“知情权”。方便面行业多年来形成的标准、规格,基本上已经固定下来了,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也基本上形成一定的思维和判断定势了,比如一包是多少分量,小孩一次吃多少,大人一次吃多少,都大致心中有数了。然而,方便面行业通过“悄然瘦身”的方式变相涨价,则有“欺骗”消费者之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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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邱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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