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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发生24小时内 要保证灾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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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14日 20:48:22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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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卫敏丽、丁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规划》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减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减灾目标的确定,使我国的减灾工作有了量化考核的指标,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以国家设立的11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龙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251个地市和1079个县市建立了相应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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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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