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银行,您的信用卡已经透支,请您将钱转入××账号”,这种老土的骗人办法,现在还有人信?有,而且不是一个人,是72个人。昨天(11日)上午,用这种方式成功骗了72人619.9万元的4名被告,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被告人林钦维、何钢、陈超、王祖惠在幕后人“张老板”、“刘老板”的授意下,用购买来的假身份证,在广州、惠州、桂林等地银行开具了大量空白存折和银行卡。
其后,几人谎称自己是“银行职员”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给一些信用卡用户打电话或发短信,称其消费透支“提醒”其补交钱,或称办理退税,或称卡被盗用,“提醒”客户将钱转入“银行指定”的新账户。
通过这些手段,该团伙成功骗得马某等72人将钱转入林钦维等人预先安排好的账户内,一共骗得619.9万元。
2006年6月21日,越秀区的吴先生在向指定账号汇款之后,惊觉自己被骗,遂马上报警。警方根据该账号的资金提取记录,将正在广州作案的4名被告人抓获。昨日庭审中,林钦维再三称自己并不是“老板”,真正的老板是刘某、张某,他们以每月5000元的工资请他来,他只是负责办理银行账户收集、转账等工作。但何钢却在庭上供述,林钦维就是老板,买假身份证、开空白账户都是林的意思,他的报酬是由林钦维按收益的1%直接现金支付。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鲁钇山 梅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