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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郑筱萸被判处死刑得到国际积极评价 | ||
| 2007年08月02日 21:55:40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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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介绍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介绍有关情况。(新华网陈竞超摄)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李亚杰、魏武)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之所以判处郑筱萸死刑,是因为他不仅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而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的结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反响非常好,也得到了国际上的积极评价。” 干以胜表示,关于死刑问题,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情况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认识和看法都不一致,法律规定也不一致,这是很正常的。“中国至今还保留死刑,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刑,这是从中国的国情和文化背景出发来考虑的,我觉得这个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而且我们对死刑实行严格的控制。” 干以胜说,现在所有的死刑案件都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且我们对经济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问题也是非常慎重的,最终被判处死刑者为数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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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申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