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讯  国际要闻  环球博览
热点专题  新闻人物  中外交往
 中国军事  外国军事  军事图片
反恐专区  装备动态  台海军情
 华人新闻  祖国之声  华人故事
文化传承  海外生活  留学天地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新华网主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斯里兰卡与孟加拉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07年08月01日 19:13:0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收看新华手机报

    新华网马尼拉8月1日电(记者范跃龙 范蕾)斯里兰卡、孟加拉国两国代表1日在马尼拉举行的东盟部长级会议上分别签署文件,正式加入由东盟10国发起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从而使东盟外加入该条约的国家达到14个。

    加入该条约的相关文件在斯里兰卡外长罗希塔·博戈拉加马和孟加拉国看守政府外交顾问伊夫特哈尔·艾哈迈德·乔杜里分别签署后,由菲律宾外长罗慕洛提交给东盟秘书长王景荣保存。

    罗慕洛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包含着东盟区域内与区域外合作伙伴的共同理念,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的加入,将进一步拓展东盟合作领域,促进本地区的和平、进步与繁荣。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成员国于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署的。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应遵循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各国的民族特性,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1998年东盟外长在马尼拉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二修改议定书》,规定非东南亚地区国家经东盟10国一致同意也可加入该条约。

    除10个东盟成员国外,目前加入该条约的还有中国、印度、日本、巴基斯坦、韩国、俄罗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云南将在大学生中推广学习东南亚国家语言
· 实施走出去战略 中国投资东南亚“路费”最少
·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
· 赴东南亚旅游须警惕低价陷阱
·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及其主要合作机制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林杉 )
视频热播
图片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