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时政 | 国际 | 高层动态 | 人事任免 | 港澳台 | 法治 | 社会 | 廉政 | 专题 | 图片 | 视频 | 论坛 | 短信 | 资料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滚动新闻
认为车票"3日内到有效"歧义 律师状告铁路局败诉
2006年05月18日 17:14:05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火车票上都有一行“3日内到有效”的小字,曾状告“高速公路不高速”的北京律师胡凤滨凭着自己对这行字的理解,在误了火车后于次日改乘其他车次,结果被告知车票已作废。胡凤滨为此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票款263元。今天,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作出判决:驳回了胡凤滨的起诉。

    去年底,胡凤滨买了张北京至吉林的车票,后来他要改乘次日火车。因为车票上注有“3日内到有效”,胡凤滨认为车票第二天使用仍应有效,就想次日办理改签手续。可第二天却得知票已作废,因为车票上已标明“限乘当日当次车”。胡凤滨只得重新购票。

    胡凤滨认为,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5条的规定计算:客票的有效期按里程计算,500km以内为两日,超过500km时,每增加500km增加一日。北京至吉林全程1134公里,所以有效期应为4日,“3日内到有效”与该规定相抵触,铁路局不应认定车票作废;由于自己未乘坐第一次购票的火车,所以铁路局在未返还票款的情况下将该座位卖出属于不当得利;车票上注明的“限乘当日当次车”与“3日内到有效”矛盾。

    铁路局认为,票面上的注释并不矛盾,而且合理合法。“限乘当日当次车”是指乘客在始发站必须乘当日当次车出发,而“本票3日内到有效”是指从始发站出发后3天内可以在中途下车、转车,换乘时凭车票在车站办理改签证手续,但到达票面上标明目的地的时间总计不能超过3天。

    记者特意对车票上的这句注释做了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0人中,有7人的理解与铁路局一致。市民林小姐认为,这句话对不熟悉铁路客运的人来说,确实有些费解或产生歧义,铁路部门确实应该再解释得清楚一些。“但票面上已限定了‘限乘当日当次车’,所以仔细阅读后,很难产生像律师胡凤滨那样的理解。”(王萍)

    相关稿件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张朝华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图片图表
 热点关键词
 新闻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