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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率先立法严限“多顶大盖帽管不好一口猪”
2006年05月09日 16:32:0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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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5月9日电(记者王攀)“多顶大盖帽,管不好一口猪”,一直是不少地区猪肉市场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将“强化行政问责”摆到了重要位置,在明确了卫生、食品、农业、质检、城管、食品等多个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以及执法腐败等行为作出了操作性较强的处罚规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对问责方式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包括了责令检查等行政处理方式和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方式。同全国其他地区的同类立法相比,这些条款还是比较突出的。”

    据李力介绍,由于该条例直接关系到所有在广州的人的吃肉安全问题,所以法规的制定特别注意公众参与,而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就是如何增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惩戒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执法腐败问题。

    李力说,因此条例依据公务员法,并以“严格问责、强化操作”为原则,专门罗列了向违法行为人通风报信、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经营等14种情形予以惩处。

    为了强化管理,条例明确列出了农业、卫生、城管、质检、公安等五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要求规划、国土、环保、物价、税务、经贸等部门协助实施,并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并组织查处生猪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

    此外,考虑到各个部门各有其责,各有关部门的执法力量不整合将难以取得好的执法效果,条例还确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在赋予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权力的同时,还专门规定了不参与联合执法的责任,对联合执法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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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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