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时政 | 国际 | 高层动态 | 人事任免 | 港澳台 | 法治 | 社会 | 廉政 | 专题 | 图片 | 视频 | 论坛 | 短信 | 资料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滚动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制定反洗钱法正当其时
2006年04月26日 21:47:3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反洗钱法草案时表示,对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釜底抽薪,制定反洗钱法正当其时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张旭东)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人员26日下午在分组审议反洗钱法草案时表示,预防和监控洗钱行为,能对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起到釜底抽薪作用,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反洗钱法正当其时。

    张肖委员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快,资金流量也比较大。目前出现的一些犯罪活动,因为其中存在洗钱途径,处理这类案件比较困难。而且只要发生比较大的贪污受贿、贩毒等活动,都牵涉到潜逃国外、转移资金等洗钱行为,有很多犯罪分子逃到国外去生活,他们不通过洗钱就根本无法生存。因此,现在制定一部反洗钱法很有必要。

    刘积斌委员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反洗钱法,只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层次不高,不完整,法律效力比较低,制定反洗钱法十分迫切,这能有利于我国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

    一些与会人员还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建议和修改意见。全国人大代表赵鹏说,国际反洗钱交易报告制度分为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综合性报告制度等模式。综合性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且重点预防和打击洗钱,但实际操作的费用成本较大,应重点关注可疑类交易,建议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改为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此外,还应注意建立反洗钱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把“采取临时冻结(资金等)措施”的时间由“7日”缩短为“3日”,提高工作效率。

    伍增荣委员说,鉴于洗钱行为的方式、手段十分复杂、隐蔽、狡猾,犯罪活动隐蔽性很强,建议制定一个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李明豫委员建议,利用“地下钱庄”或者民间借贷等也是洗钱的一个渠道,应对其加强预防和监控,并提出具体措施和规定。(完)

  相关报道:

    ·反洗钱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洗钱法草案提请审议 有望遏制洗钱罪

    ·[策划]聚焦反洗钱法草案五大亮点

    ·[特别策划]反洗钱法草案提请审议 聚焦5大看点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图片图表
 热点关键词
 新闻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