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24日电(记者张承志、何广怀、车晓惠)在这座常住和流动人口有1000多万的大都市,深圳如今已没有什么人被称为“农民工”或“临时工”了。
在许少英对记者特别强调深圳市把外来民工统称为“劳务工”时,可以让人感到深圳市政府的良苦用心。
许少英是深圳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这种在称谓上的坚持并写进法律法规,就是为了打破歧视。”他说,深圳市外来务工者高达500多万,非户籍员工比户籍员工多出数倍。要求深圳本地人和企业不能歧视外来务工者,对深圳的社会和谐、减少冲突和经济发展都很重要,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关爱劳务工,维护他们的权益。
近年来,对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外来民工的维权,在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各地曾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不允许拖欠民工工资、政府还积极帮助民工追回被企业拖欠的工资。
深圳是外来务工者集中的城市,在独资、合资企业密集的深圳宝安区,上下班前后,街上到处是年轻的外来女工。作为中国著名的经济特区,深圳市政府多年来一直在进行探索,如何在维护外来民工的权益上形成一套机制和制度。
目前,这座城市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它们与劳务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深圳制定了17项法规和规章,严格限制和制止部分企业对劳务工的非法盘剥,在法规上对工作时间、加班限制、工资计算与发放、休息与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作出规定。
将劳务工纳入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17%为员工缴纳保险费,劳务工按工资的2%缴纳,缴纳保险费满15年后,劳务工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为劳务工提供医疗保险。深圳的劳务工现在可以自己选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综合医疗保险,目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已有141万人,最高可以报销医疗费32万元。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有6.5万人。今年,深圳市开始试行劳务工合作医疗,企业月缴8元,个人缴4元,劳务工就可以报销大半门诊和住院医药费,已有66万劳务工参加试点。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标准规定,深圳劳务工最低工资,特区内月690元,特区外580元。
开设劳务工咨询投诉热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每周一接听热线,周三接待来访。
成立监察执法大队,随时抽查劳务工维权法规执行情况。执法大队被劳务工称为劳动权益“保护神”,多年来,检查企业23万家,处理重大劳资纠纷7600多宗,追回欠薪2.37亿元。
成立劳动仲裁院,2004年受理案件1.1万多宗,法定时间内立案率和结案率达100%。
目前,在珠三角地区,不少城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用工难”的问题。据记者在深圳了解,所谓“用工难”,主要不是招不到被认为是“生手”“新手”的员工,而是有一定技能和素质的熟练工“招工难”。劳务工流动性较大,也给企业维持稳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了一些困扰和难题。因此,深圳长期坚持对劳务工的培训。同时,深圳市还在大力引进高技能的劳务工。
最低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上种种均显示,深圳市以农民为主体的外来劳务工不仅没有被歧视,在许多方面已开始享受与有城市户口员工很接近的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