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军华)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国际民航组织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将于本月31日起在我国生效,国际航空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在航空公司免责的情况下提升至约1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9万元)。而目前国内航空旅客的伤亡赔偿限额仅为7万元人民币。不过该标准目前还不适用于国内航线。
民航总局法规处负责人说,公约只是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国内航空旅客无法适用上述权限。据了解,国内民航法规对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已经十多年未作调整。
另外,对于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每名旅客赔偿限额为4150特别提款权(约5000美元)。行李赔偿方面,则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别提款权(约1350美元)为限。该公约在举证责任上更加倾向于保护旅客,航空公司须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不过,该公约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关新闻:
国内航线机票8月1日起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空难“责任解除书”能否解除责任
一条命才值7万 空难赔偿标准亟待与国际接轨
质疑东航“霸王条款” 包头空难家属向沪消协投诉
我国首家低成本航空上海春秋航空今日首航
民营航空搅局 199元:机票“瘦身”意味深长评
南航大连-北京航班晚点15小时 60乘客拒下飞机
索赔不成拒绝乘机 70多名旅客滞留机场1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