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最近,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记者就《若干意见》有关情况,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的情况。
盛华仁:《若干意见》是在我们党高度重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起草和出台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5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建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解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都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去年9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时,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作了全面、系统、深刻的论述,要求我们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我们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进行调查研究。吴邦国委员长亲自带领调查组,先后到福建、广东、宁夏、陕西、江苏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和各地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常委会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意见》初稿,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今年2月,我们将征求意见稿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据此反复作了修改。5月,党中央讨论并批准了《若干意见》。
在起草《若干意见》过程中,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总结多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若干意见》是当前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的指导性文献,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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