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注车位产权及收费地下
昨天下午,北京市建委与市工商局开始在网上,向市民征求对地下停车位和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见。市民关注地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地下车位的产权、收费等问题上。
有市民认为,预售房的地下停车位关键在于产权
问题。目前不少车位基本上是业主所出的钱而被开发商说成是自己出钱修建的,而且很多地下车库都是人防工程,应该是不能被买卖的,因此首先必须确认车位的产权问题,由开发商出具证据证明拥有地下车库的材料才可以进行。
“终于有人来管一下开发商在地下停车位上随心所欲、巧立名目地乱收费了”,有市民说,地下面积已经由业主先期向开发商分摊了地下室等非居住面积的公用地盘,这些地方应免费提供给每户一间车位(或按照购房面积比例配备),然后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既然车位可以卖给业主,就不能计入公摊面积,已公摊销售的应无偿向业主提供车位,并按照规定收物业管理费,“否则就是重复买卖,双倍收费”。
还有市民指出,如今不少地下车位卖出天价。车位应该附属于建筑,不应该再买卖、收取费用。开发商在售房时已将土地分割出售给业主,业主自然应当拥有车位,开发商和物业出卖车位是剥夺业主私有财产。是否能够出卖车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指出,地下车位应该在法律上没有障碍的情况下才能买卖,如不涉及公摊面积,不涉及人防工程设施,是否有销售许可等。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位的最高使用年限以及能否办下产权证;增加开发商未取得合法手续就擅自销售的处罚条款,对购买人的违约赔偿条款。地下空间在期房销售中已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的产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应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此类车位究竟该如何使用。
截止到6月20日前,市民都可以登录首都之窗、千龙网工商视点、市建委和工商局官方网站以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搜狐、网易等房产频道,直接在留言板上发表意见,也可发至sxgs@beijing.gov.cn邮箱。有关部门将整理市民建议,修改征求意见稿,并将于6月底前定稿正式公布、推行。(记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