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李京华)针对目前圆明园再次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于军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圆明园近期将主要做好五项工作加大保护整治力度。
于军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圆明园的保护工作,要努力适应时代新的要求,严格遵照相
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妥善解决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圆明园各项工作,继续加大保护整治力度,落实《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中明确的近期实施任务,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基本建成遗址公园。
就近期圆明园工作,于军说将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加快解决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化工研究院、西静园公墓等单位占压遗址问题,进行圆明园周边环境的彻底整治;
二是坚决清除与圆明园功能不一致、环境不协调的经营、活动项目,使其符合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内涵和环境氛围;
三是继续恢复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山形水系,完善三园的园路系统和桥涵,逐步调整植被、整修驳岸;
四是在充分论证,听取各方意见,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的基础上,制定园内必需的功能性建筑的恢复方案,满足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功能需要;
五是进一步研究论证圆明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以及节水灌溉、雨洪利用、内湖补水等课题,力争把圆明园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做成示范工程。
根据于军介绍,2000年9月29日和2001年12月13日,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分别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以2000年为契机,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海淀区委、海淀区政府和圆明园管理处把圆明园的环境整治作为重要工作,对圆明园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了巨额资金搬迁整治,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于军表示,目前环境整治工程已进行了前期考古、清运渣土、遗址保护、清理湖淤、整修驳岸、湖底防渗、整理山形、调整植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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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副区长于军、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24日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圆明园防渗漏工程、湖心岛、万春园别墅、砍伐树木等问题表示,将根据《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合理、合法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北京市有关负责人认为圆明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于军24日表示,多年来,在圆明园遗址保护和整治过程中,圆明园管理处领导班子带领一千多名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随着社会各界对圆明园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各种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圆明园管理处广大职工的认识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北京政府官员:“圆明园问题”分歧尤存
“多年以来,在圆明园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如何保护利用等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于军24日对记者说,“可以说对圆明园的任何一个问题,专家们的意见从来没有统一过,而且,这种分歧相信将会一直延续下去。”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24日也表示,在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中,对于“公园”与“遗址”相互关系认识上,仍存在不同的看法,影响了保护和整治的效果。对于圆明园遗址公园要建多少个娱乐、服务等功能区域,始终有不同意见,一些文物专家认为,圆明园遗址公园要全面保护原貌,不能在园区内划分服务区、游乐区等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