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招聘
滚动新闻>> ·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需先入国家级名录 26/04 23:03  ·全国团组织为农村青年经纪人提供多层次系列服务 26/04 23:01  ·最高法院就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答新华社记者问 26/04 22:59  ·“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先进事迹感动听众 26/04 22:56  ·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员可望持证上岗 26/04 22:54  ·“吐故纳新 治本治标”--透视修改证券法焦点内容 26/04 22:52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最新播报

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需先入国家级名录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4月26日 23:03:4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周玮、顾瑞珍)今后我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将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产生。

    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根据《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将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制度,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我国即将启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工作。而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必须具备六个条件:一是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二是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三是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四是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五是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六是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同时,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完)


(责任编辑:常黎明)
  相关新闻/图片:
· 新闻背景:非物质文化遗产
· 我国将以木卡姆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 我国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 新华时评:文化遗产保护决策主体不应是管理机构
· 湖南十大文化遗产评选揭晓 毛泽东故居等入选
· 土皇帝敢在皇帝头上动土
· 长城故宫不是KTV包间
· 北京青年报:不该将世界文化遗产视同商品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
新 华 网 检 索
要闻
- 胡锦涛前往菲律宾访问 外交部谈访印尼成果
- 中央领导动态:温家宝考察蜀 黄菊 吴官正
- 纪念二战胜利60周年 德日历史态度大不同
- 景点票价:“黄金周”前上演“大跃进”
- 原人大代表桑粤春因贪污强奸罪等判死刑
- 国际晚报媒体头条晚间财经报刊评述
· 清华哈佛"全球化时代重
  组"热招
最新图片

记者云集南京采访连战大陆之行
新华导读
[热点]连氏宗亲对连战期盼:常回家看看 连战故居 祖籍
[文娱]“中国小姐”怒斥包养传闻 杨紫琼最佳接班人[图]
[体育]体育幽默图集:姚明的三个阶梯 赵本山将成辽足股东
[国际]数千蟾蜍发生自杀式爆炸 韩国热映抗日古装电视剧
[传媒]美报纸几十年后消亡? 幽默:一美女莫名晕倒之后
[海外]中国应试教育成就美国高考状元 美博士生一半辍学

新华论坛
- 破冰之旅落地南京 网友欢迎连战
- 胡锦涛掷地有声,望日本言出必行
- 作别智慧的风景 悼念费孝通先生
- 公务员法浮出水面 我们关注什么?
- 建设部的内部会议能否平抑房价?
- "黑心法官"还有最后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