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整治乱收费 只望上学不再“难”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公布了2004年全国价格举报的四大热点,教育乱收费
问题位居首位。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反映教
育乱收费的价格举报虽有所下降,但仍居2004年价格举报首位,占查处案件总数的28.14%。
教育乱收费的主要问题有:有的中小学校自立项目收取赞助费、考试费、补考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超标准收取杂费、住宿费;一些重点中小学继续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强制代收保险费。部分高校自立项目收取重修费、试卷费等;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专升本费。有些学校为躲避检查,采取不开票据或少开金额等手段收费。一些私立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混乱,随意性大。
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主要包括:少数医院不及时执行国家药品价格降价规定,继续按照原来价格销售药品;部分医疗机构超标准收取治疗费、手术费、化验费、检查费、材料费、住院费等。
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乱收费问题仍很突出。主要包括:部分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时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乱收押金等。有的物业公司超标准收取停车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
节假日交通运价和收费纠纷时有发生。主要包括:节假日期间部分地方客运车业主擅自提高票价、出租车司机擅自提高起步价。部分地方的停车场擅自提高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有的停车场不明码标价等。
2004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举报,实施经济制裁金额7.25亿元,其中退还消费者(用户)金额6.25亿元。今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当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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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215件次,重点查办案件245起,清退乱收费623万元,处分违纪人员156名。辽宁省还向社会通报了19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多方努力治理教育乱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新的进展,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治理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甚至在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地方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地方还在变换手法乱收费;引发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对上学贵、上学难的反映仍然比较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