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招聘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最新播报

福建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1月30日 09:07: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得提交或暂不提交党支部大会研究其入党问题

 >>>发表评论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

    公示的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工作简历和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7天。公示期满后,党
支部将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收集的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形成公示结果的具体意见,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得提交或暂不提交党支部大会研究其入党问题。(记者陈强)

相关专题:保持党员县进行教育活动


(责任编辑:熊红祥)
  相关新闻/图片:
· 上海等地扎实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央通知春节自学评论
· 中央纪委监察部严处一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
· 北京等地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南京开通首家“党员先进性教育”专题网站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首场报告会在京举行
· 中央政法委:切实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从列宁的一件小事想到的
· 先进性教育开局应注意的几种倾向
· [新华纵横]草率发展党员 引起群众不满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新 华 网 检 索
滚动新闻
- 伊拉克选举七大疑问
- 伊拉克大选:暴力猖獗 准备工作“偷摸”进行
- 目击选前伊拉克:一边冷冷清清 一边如临大敌
- 伊拉克大选今日举行 30万军警保卫投票安全
- 伊拉克大选:四位主角竞逐总理宝座
- 比利时外交大臣强调要把工作重点转向亚洲
最新图片

京城世界名猫展[组图]
新华导读
[科技]斯玛特1号发回第一批月球照片 日本改用木头建大楼
[传媒]广电总局叫停语音聊天广告 教育台与央视打差异战
[娱乐]刘晓庆扮"金大班"味道十足 张娜拉签售会几乎失控
[体育]切尔西上赛季亏损创记录 冯树勇:我对刘翔很放心
[时尚]“露臀”装:还有什么不能穿 东京豪华车展•车模
[军事]布什坐驾“海军一号”洛马造 新最大隐形战舰下水

新华论坛
- "怕死就不当纪委书记!"BBSTop5
- 热炒“中产”的背后是什么?
- 刘晓庆出文集是否侮辱文学?
- "十面埋伏"无缘奥斯卡的一声叹息
- 显微镜下的雪花真漂亮
- 不能承受之美---葡萄牙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