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生外科体检中,学生将不再裸身接受检查;考生及家长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也可复查,这是1月26日上海市卫生局联合教委首次下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上海市招生体检操作常规(试行)》中作出的新规定。
按照这一招生体检管理办法,体检允许受检者穿短裤,女性加穿背心,以保护学生隐私。而
以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HBsAg+)检测结果不予复查”这一不合理规定也将消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及家长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经学校向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如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在知道结果后两周内直接向市招生体检站申请复查,并由相关部门指定市级医疗机构复查,此结果将成为最终体检结论。
此外,体检结论也将从“合格”、“不合格”等生硬字眼变为“正常”、“不宜报考”或“医学建议”等人性化语言。(记者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