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9日宣布,汽车产品缺陷信息及实施召回的有关信息,必须在指定媒体、网站发布。
这些媒体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
2个网站是:国家质检总
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中国汽车召回网站(http://www.qiche365.org.cn)。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制造商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已经确认的汽车产品缺陷信息及实施召回的有关信息。
此外,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汽车召回网站(http://www.qiche365.org.cn)负责承担日常信息收集任务,接收来自车主的投诉信息和各有关方面的质量问题信息、技术信息等,并负责日常管理信息的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