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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关于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www.XINHUANET.com  2004年09月26日 18:11:56  来源:新华网

    为配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学习,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辅导读本》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近日分别由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5)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6)


(责任编辑:张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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